「APP將是企業的新市場,競爭對手少,曝光效果佳,越早卡位越能取得行動消費市場。」

以「網拍業」為例:
全台約有十三萬個賣家,每家幾乎都有網站。
但有APP的賣家,目前不到10家。
只要消費者上app store 搜尋「拍賣」,就可以看到這10家有APP的業者,其他十三萬家業完全沒有曝光機會,有APP的業者,不用和同業在網路競爭,不用買曝光廣告,更不用衝下載量,只要有企業APP就能領先同業,掌握57.6%的行動客戶。

完整行動商務建議

http://82ah.twnetnews.com/pic/app0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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